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什么

1. 无限连带责任 :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这意味着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,合伙人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清偿超出其出资份额的债务。
2. 补充清偿责任 :有限合伙人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3. 追偿权 :如果一个合伙人清偿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,他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。
4. 特殊责任 :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,如果某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,该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,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。
5. 清偿顺序 :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由企业财产进行清偿,不足的部分再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承担。
以上责任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结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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